近日,三亚城郊法院与海南高院联动执行,通过网络资源共享和财产保全等手段,仅用时17天,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千万的执行案件。
转账记录
长沙某有限公司与余某签订《项目操作居间合同》,合同约定:长沙某有限公司委托余某洽谈三亚某公司第三农贸市场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余某引荐双方公司负责人直接商谈项目及股权收购事宜,并努力达成三亚某公司股权及净资产以及项目相关所益整体转让协议;只要双方公司达成股权及净资产转让以及项目合作成功,长沙某公司就支付给余某居间报酬1000万元,合同约定了支付的相关细节。后荣某、林某与长沙某公司签订《三亚某公司股权及净资产以及项目相关所有权益整体转让议》。但长沙某公司发现净利润远远达不到余某所说的1.6亿,认为原先约定给余某的居间报酬过高,只肯支付10万元。余某遂诉至城郊法院,经法院判决余某胜诉,但长沙某公司仍拒绝支付所欠费用。余某遂向城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出具的收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表明,长沙某公司在海南省高院也有一宗执行案件,并且已经执行到4000余万元的案款。符秀柏法官迅速反应,与省高院取得联系,对这一财产信息进行核实,随后,发函请求省高院对其中1200万元暂停发放。2018年10月17日,执行法官申请提取被执行人被海南省高院扣划执行案款中的1173.6679万元,2018年10月2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该案款汇入城郊法院执行案款账户,城郊法院已于2018年11月1日将该案款支付给了申请人余某,本案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完善执行案件联动协作机制,构建信息联动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增强执行工作合力,提高执行协作实效,努力里实现执行工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联动发展,让被执财产无处藏身。
图文: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