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关于遴选“超期未归档”诉讼档案数字化处理专项攻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告
我院拟公开遴选“超期未归档”诉讼档案数字化处理专项攻坚工作服务项目的需求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超期未归档”诉讼档案数字化处理专项攻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
2.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二、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海南省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机构,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代理机构详细信息(机构基本信息及专职人员名单)网页记录截图并打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并打印件加盖公章,
6.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为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公布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公布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招标釆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投标方案、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评标、定标、完成中标通知书、移交招投标资料、组织专家验收、提供疑点及投诉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选取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制度,对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业务领域及信用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以报价综合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偏离值最接近的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五.代理机构递交报名文件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
3.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4. 报价函(以接近参选人报价平均值优先)
六、提交报名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报名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19:30
2.递交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3.递交方式:邮寄递交纸质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4.有关本项目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比选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比选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808979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