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伟)2015年12月3日14时10分,天涯法庭接到辖区天涯海角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打来求助电话:景区内发生一起游客投诉案件,边防派出所出警后调解不下,请求法庭派法官帮助解决纠纷。接到电话,法庭立即派出一名法官带着书记员迅速赶到天涯海角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当场立案,当场审理了这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赔偿纠纷案。
经庭审调查及详细查看景区监控录像后,查明了以下事实:被告上海游客王某夫妇带着宠物狗在天涯海角景区南天一柱巨石下戏水,原告广西南宁游客张某夫妇带着两个女儿和其父母在沙滩上游玩,6岁的大女儿看到宠物狗后有些害怕,跑到奶奶身后躲藏,宠物狗看到小女孩后追着跑过去围着小女孩转,后又跑开,来回几次,小女孩受惊吓不停叫喊。当狗主人把狗拉开时,狗的爪子划到了小女孩的小脚,脚面上划有两条伤痕,但不严重。双方遂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给予经济赔偿,并认为天涯海角景区在管理方面有过错,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认为小孩没有受伤,拒绝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边防派出所干警已组织双方调解一个多小时,但无法达成协议。
针对查明的事实,法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指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并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原告所受的伤害非常轻微,主张双方调解结案。但双方对小女孩的伤情产生较大分歧,被告坚持认为原告方没有受伤,只是一道划痕,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后果,但原告方坚持一定要到医院检查确认。考虑到双方都是游客,不要因为这件事耽误整个行程,也不要因为这件事闹得不愉快,影响旅游心情,法庭结合实际建议双方各自咨询医生,咨询检查伤情要花费的费用,并提出各自解决纠纷的条件。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元。法庭当场制作调解协议,被告当即通过微信支付1000元给原告,当场执行完毕。事后,双方握手言和合影留念,并对法院法官及派出所干警等工作人员表示真诚感谢。
天涯法庭贯彻旅游纠纷案件实行当场立案,当场审理,当场执行的“三快”原则,及时调处游客纠纷,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三亚的旅游创造和谐安全的旅游环境提供了保障,受到游客、景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