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诉讼档案卷宗整理上架服务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我院拟采购诉讼档案卷宗整理上架服务,诚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报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诉讼档案卷宗整理上架服务
二、项目概况
1、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约4.9万余宗卷宗整理、上架等,工作内容包括:做好卷宗交接、核对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准确性、补扫材料、电子卷宗编目、书写封皮、书写盒子、装盒、上架等;
2、服务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3、完工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需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
4、项目控制价:35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证三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承接档案服务资质;
2、参选单位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报价。
四、报价明细
1、按照完成每宗卷宗的单价进行报价;
2、项目期限:2个月;
3、项目数量:约4.9万余宗(具体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
4、该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
五、报价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报价时间:2025年7月10日-2024年7月14日18:00;
2、报价方式:邮寄报名。
3、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7室,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88568850。
六、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即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情况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报出最低价格的参选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七、成交参选单位评定
1、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评审方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参选单位;
2、成交参选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本项目服务合同的,采购人可与排名第二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2025年7月8日